工信廳原函〔2015〕39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主管部門、相關中央企業:
根據《鋁行業規范條件》(2013年第36號公告)、《銅冶煉行業規范條件》(2014年第29號公告)、《鉛鋅行業規范條件》(2015年第20號公告)有關要求,我部將組織開展第三批鋁、銅、鉛鋅企業規范公告管理申報和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工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工業主管部門)和中央企業按照以上文件要求,認真組織企業填報申請材料,經初審后,以省級工業主管部門或中央企業文件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規范公告申請,并附符合規范要求企業的申請核實意見及相關材料。
二、企業應按相關行業規范申請報告大綱要求準備申請材料,并加蓋企業公章,申請材料一式六份。本次申請鋁行業規范公告的企業僅限于鋁土礦、氧化鋁、再生鋁企業,不包括電解鋁企業。
三、本次申報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30日。有關省級工業主管部門和中央企業需按照規定時間上報材料。
請有關省級工業主管部門和中央企業按照上述要求,組織好本地區和本企業規范申報工作,工作中遇到問題及時溝通。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5年6月4日